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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 223200从浙江奉化“20岁”居民楼倒塌到江苏常熟“25岁”居民楼坍塌,从上海虹口民房倒塌到北京大风吹掉一些楼房的外墙外保温层,“建筑质量”已成了令人揪心的公共议题。
曾有建筑专家直言,我国上世纪建设的一批“快餐式”房屋已进入“质量报复周期”。如今,这些“80”后、“90”后房屋的坍塌,成为对此前盲目建设的莫大讽刺。有媒体指出,按照我国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的规定,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—100年,而英国建筑平均寿命是132年,美国为74年。但是,更具强制力的《建筑法》却仅在第六十条中规定“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,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”。一个模棱两可的“合理使用寿命”,引得无数建筑“竞折腰”。建筑本应是“古代史”,却被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逼成了“现代史”。
房屋寿命包括自然寿命和社会寿命。究其影响因素,除了房屋本身建筑质量和自然灾害外,还有使用方式和城市规划等。建筑质量是房屋自然寿命的决定因素,这与建筑材料和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息息相关。在这方面,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确实存在差距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我国市场经济起步,很多建筑工人甚至来不及学习专业知识,就直接从农田被“赶上”工地;技术缺失,资金匮乏,那时的建筑业原始而粗放,却不得不面对赶进度、省成本的大目标……再加上层层分包、监管不力,很多豆腐渣工程就这样“应运而生”。
但是,若仅看建筑质量,中国和英国绝无部分媒体所述的30年和132年之差。国内最大房地产开发商万科集团的董事局主席王石亦曾坦言:“现在有一种说法,中国建筑平均寿命为30年。这是事实,但绝对不是说建筑质量只有30年,现在中国的建筑质量应该比改革开放前大大提高了。我们的问题在于没有地,所以到了20年就要拆,这与我们的规划、对未来的理念有关。”
城市变迁,则是影响房屋社会寿命的关键因素。一轮轮缺乏衔接性的城市规划和不尽完善的房屋设计,令不少民用建筑集聚区成了“核心地带”,屡经转手、屡被装修翻新,而每一次大费周章的改变,都会使房屋“伤筋动骨”,也催生了诸多“楼脆脆”“楼薄薄”“楼歪歪”。然而,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,城市格局稳定,工地少,拆迁也少。更重要的是,这些发达国家对自己的历史建筑高度自豪,很多人宁愿住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老屋里,宁愿花高额资金来修护自家的老建筑,也不愿意换新房。而中国社会独有的“拆迁文化”,在反映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发展过程的同时,也折射出了国人历史建筑保护意识有待加强这一客观事实。
芬兰著名建筑学家伊利尔曾说过:“让我看看你的城市,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的人追求的是什么。”当平均寿命只有二三十年的城市建筑频频出现之时,我们应该知道,这个城市追求的是长远政绩,还是眼前利益。细数近年来的房屋坍塌,看似个案,看似建筑技术和施工问题,但在改革初起、楼市初兴、资本流入之时,它们何尝不是地方城市化建设的旗帜?
每一起类似案件的发生,都可能伴随着一个甚至多个家庭的悲剧。而这些悲剧,本可以完全避免。其实,强制验楼也好,全面筛查也罢,最难的是真正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,让责任人无处可逃。安居才能乐业,没有什么是比“住在不会倒塌的房子里”更大的民生。何况,这些“快餐式”房屋曾经是地方政府光辉的面子工程,时过境迁,为其“补妆”或“卸妆”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未雨绸缪,总好过亡羊补牢。